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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子退婚不退8万彩礼女子对男友说:我陪过你一

发布时间:2025-09-07

  所谓“退婚”,指的是解除原本已经达成的婚姻约定。在中国的传统文化里,婚姻一直都有许多讲究和规矩,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,男女双方在经过媒人介绍、彼此互相认可之后,会进行一种正式的婚姻约定——也就是订婚。从订婚那一刻起,双方就被视为未婚夫妻,关系正式确立。

  清朝著名思想家谭嗣同在《湖南不缠足会嫁娶章程》中提到:“订婚之时,以媒妁婚书为凭,或略仿古礼奠雁之意,随意备礼物数。”意思是,男方在订婚时需要给女方准备一定的礼物,这些礼物中往往会包含金钱,这就是我们如今所说的“彩礼”。

  彩礼这一习俗在中国有着极为悠久的历史,但具体起源至今仍无确切文献可考。据一位历史学者的研究推测,最初的彩礼非常简单。古籍记载,上古时期,男方赠送给女方的礼物通常是鹿皮或大雁。崔駰在《婚礼文》中也写道:“委禽奠雁,配以鹿皮。”《诗经·召南·野有麋》中更是记录道:“野有麋,白茅包之。有女怀春,吉士诱之。”这从侧面印证了早期的订婚仪式多是以鸟兽作为象征性的礼物。

  随着历史的发展,彩礼逐渐演变。到了宋代,彩礼的形式依旧相对简朴。据宋人胡纳在《见闻录》中记载,当时订婚时,男方多以茶叶作为聘礼,被称为“茶金”或“茶礼”,女方接受聘礼则叫“受茶”。一位老者曾回忆,宋代的民间习俗中流传着“三茶”的说法——“下茶”指的是订婚,“定茶”是结婚,“合茶”则是新婚洞房之夜的小仪式。当时即便有现金聘金,也只有几两纹银,绝不会像如今那样昂贵。

  然而,随着社会发展,实物彩礼逐渐转化为现金形式,“聘金”一词也随之普及。新中国成立后,彩礼一度被批判,金额普遍偏低,但并没有完全消失。到了上世纪末,“天价彩礼”开始出现,一些地方甚至形成了不拿高额聘金便无法订婚的现象。

  从法律角度来看,一位法律专家指出,彩礼本质上属于“附解除条件的赠与”,也就是说,这笔钱赠出的前提是双方最终结婚。如果婚姻未能成就,女方应依法将彩礼返还给男方。

  2021年,通过媒人介绍,男子苏某与女子付某确定了婚约。在订婚时,付某向苏某索要了8万元彩礼,双方顺利订婚,关系也随之转变为未婚夫妻。

  苏某家境在村子里算是不错的,家中有两层装修良好的楼房,还有一辆二手轿车。也许正因为如此,当时付某并没有提出买房或换车的要求,一切都显得顺理成章。

  然而,到了2023年春节过后,付某的态度却突然转变,明确要求苏某必须在城里买一套房子并换一辆新车,否则婚事需要重新考虑。事实上,即使付某不提出这些要求,苏某也曾有过进城置业的想法,毕竟村里年轻人几乎都搬到城里生活了,留下的多是老人。但现实是,他的家庭无力短时间内筹措出这样一大笔资金。

  苏某认为,买房买车的事情可以暂缓,等自己努力几年再实现也不迟。但付某态度强硬,坚持立即实现这些条件,否则就不谈婚事。无奈之下,苏某托人多次帮忙劝说付某,希望她能稍微让步,但所有努力都无济于事。情急之下,他开始四处借钱,但忙碌了一个多月,依旧一无所获。

  眼看苏某筹不到钱,付某当即提出退婚。面对女方坚决的态度,苏某只能同意解除婚约。然而,按照常理,既然是女方提出退婚,理应返还8万元彩礼,但付某拒绝退还,甚至理直气壮地声称:“我陪过你一次,这是损失费。”这番话让苏某愤怒至极,与付某及其母亲爆发了激烈争吵,但无论怎么理论,付某就是不松口。

  网友“风吹麦浪”愤慨地表示:“付某提出退婚,居然还不退彩礼,这也太离谱了吧?哪怕两个人有过亲密关系,那也是两情相悦的事情,彩礼理应退还,哪怕少退一些。”

  网友“岁月如歌”也质疑道:“就凭所谓的‘陪过一次’,彩礼就能不退了吗?这理由太荒唐,简直让人无语!”

  从法律层面来看,婚姻关系只有在双方办理了正式的结婚登记手续后才成立。如果未完成结婚登记,无论是谁提出解除婚约,彩礼都应依法返还。

  有律师明确指出,彩礼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,以双方能顺利结婚为前提。如果没有走进婚姻殿堂,彩礼自然应该归还男方。当然,如果像付某所说的那样,双方有过亲密行为,男方也可以考虑适当减少要求返还的金额,这部分金额可以由双方协商决定。但从法律角度分析,女方坚持“一分不退”的做法显然不合理,也难以获得法院支持。

  因此,从法律与道理两个层面看,付某最好还是主动返还部分彩礼,避免因固执而陷入更大的麻烦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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